CFi.CN讯:??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华芯”或“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长光华芯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究院”)与苏州科技城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拟在太湖科学城新建先进化合物半导体光电子平台项目;
(资料图)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1亩,投资总额约10亿元。
??风险提示?
(一)本合作协议存在政策、市场变化对项目进展造成的不确定性影响。同时本合作协议约定的投资项目尚处于论证阶段,投资规模、建设周期、投资回报等数值均为预估数,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的不确定因素。
(二)本合作协议涉及项目投资金额较大,未来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及贷款利率波动,可能会对公司项目融资产生影响。未来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措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可能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性现金流和资金成本造成影响。
(三)本合作协议涉及项目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的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管理运营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四)本合作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尚需通过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成交价格、取得时间等存在不确定性。
(五)本合作协议所涉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存在无法取得或无法按时取得相关许可的风险。
(六)本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短期的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业绩的影响尚不确定。
(七)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进相关环节。公司将积极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苏州高新区聚焦光子产业发展,推动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以加速打造千亿级光子产业创新集群为目标,持续优化光子产业创新创业生态。为响应苏州太湖光子中心建设推进暨苏州高新区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的号召,公司全资子公司“研究院”与苏州科技城管理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于 2022年12月27日签订了《苏州科技城管理委员会与苏州长光华芯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公司拟计划根据项目进程,合理分期投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10亿元在太湖科学城建设先进化合物半导体光电子平台项目(包括生产中心、研发中心和动力站及配套设施建设,设备采购及后期运营等)。项目计划2023年开工,2025年建成投产,本项目预计年产值不低于 6亿元。该项目将依法依规得到苏州科技城管理委员会及各级政府政策支持,将依法依规尽快完成办理各项手续。
(二)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苏州科技城管理委员会与苏州长光华芯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研究院”与苏州科技城管理委员会签订本合作协议。根据《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具体事项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